自2026年1月1日起,《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2026年版)》正式实施,社保缴费的违规行为首次融入全国统一的税务处罚体系。新规定指出,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纳社保,最高可面临三倍的罚款。同时,与员工签署的“自愿放弃社保协议”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。《规定》第30项明确,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或按时缴纳社保,税务机关可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补缴,逾期未缴者会被罚款,罚款金额在欠缴数额的一到三倍之间。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,参加社保并按规定缴纳费用是法律强制性的义务。即使双方签署了“自愿放弃社保协议”,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视为无效,企业无法借此逃避其法定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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